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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债

第三十章 (修订版)

  夜已经很深了,江清流的房里没有点灯。四周都是漆黑一片。门被人缓缓推开,江清流没有回头也知道是谁――周氏拄着拐杖缓缓走了进来。

  哧地一声轻响,她点燃了屋里的烛台。江清流随即一个杯子扔过去,将烛台打翻在地:“不要点灯。”

  周氏叹息一声,拄着拐杖走到他身边,在旁边的圆凳上坐下来:“她走得很安详,没有痛苦。”

  江清流冷笑,第一次在自己长辈面前出言无状:“她心里一定痛苦,没有死在歹人屠刀之下,却丧生于亲人之手。”

  周氏语态平缓:“是啊,江家有一把双刃剑,内外双刃都饱浸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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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清流不想说话,周氏却突然又道:“你也是从江家祖陵里出来的,祖陵剑冢中一共有六十七位导师,每一位都堪称武学奇材。可是他们只要踏入剑冢,就终身不见天日。你年龄最长的江敬叔叔,至今已有八十高龄了,却依然守在剑冢之中。每一年里,江家派出去以你的名义行侠义之事的子弟,有不下百人之多。死于歹人剑下的,更是不计其数。清流,你可以为晚婵伤神,但请万万不要让整个江家为你伤神。你是这个家族的主人。”

  江清流整个人隐没在黑暗之中,周氏不再说什么,起身颤颤巍巍地出了小屋。

  外面月凉如水。

  月光从纱窗透进来,在地上留下灰白的影子。江清流闭上眼睛,他什么都做不了。杀死他妻子的,是他的长者,他的至亲。他的一切乃至生命,都只属于这个家族。

  门再度打开,有个人抱着一坛酒走进来,酒坛并不沉,她却累得气喘吁吁:“娃娃,来陪老夫喝酒。”

  江清流觉得自己是需要一杯酒,他拍开泥封倒了一杯,那个人已经坐到在他的身边。一坛酒分而饮之,过半之时他才反应过来:“这是珍珠红?”

  旁边的人当然是薄野景行,她又喝了一杯才摇头:“谁知道呢,从你院子里那棵合欢树下刨出来的。老夫老远就闻着香味,果然这里有美酒。”

  江清流破天荒与她碰杯:“听一位师父提过,这是三十几年前,我爷爷埋下的。本是大战归来与奶奶同饮,谁知道他是归来了,却中了你一记焚心掌,自此缠绵病榻,半年就过逝了。他死之后,奶奶也自刎相殉。树下的珍珠红,再没有人动过。”

  那酒色果然是鲜红的,只可惜年月甚久,已不剩多少。薄野景行给他杯中斟满:“老夫没有杀你爷爷,再者你确定你奶奶是自刎殉情的?”

  江清流一怔,她却又拿杯子与他一碰:“喝酒喝酒。”

  那一晚,江清流其实根本没有醉。但是他却与薄野景行同宿了。夜色太冷清,身边有个人,会不那么孤独。

  第二天,周氏找来江清流之母李氏,与族中有身份的女眷一通商量,最后决定――重新娶妻。江清流尚且无后,江家未来主母之事乃家族大事。

  江隐天在审讯这次抓获的歹人――七个糊涂庙的人。这糊涂庙是个小组织,由几个少林弃徒组成。平时也不干什么好事儿。

  这次的事明显是冲着江清流来的,有人花大价钱要买他的命。幸而江清流也有准备,去之前先通知了好友方若跟谢轻衣。两个人于药王庙蹲守,齐大暗中策应,以他当饵,再加之江清然围堵,也算是有惊无险。

  江清流没有出面,一直呆在房间里。薄野景行睡醒了,方看见他身上的伤口。她立刻令苦莲子拿瓶伤药。苦莲子正准备回屋去拿,薄野景行逮住他就搜:“费那事儿干嘛,随便一瓶金创药就行。”

  江清流刚醒来,就有一个脑袋拱进了帐子。江清流头也没回就用竹枕砸了一下:“出去。”

  薄野景行嘿嘿一笑,三两下拱上榻来:“江家娃娃,你受伤了怎么也不吭声。”

  江清流没说话,薄野景行埋头把江清流衣服撩起来,还真好意思卖乖:“老夫从苦莲子那里拿了伤药,保管比你狐朋狗友给的好用!”

  江清流哼了一声,虽然受伤,可也没糊涂。薄野景行的药,多半从苦莲子那得来。苦莲子的药,大家唯一的奢求也就是希望无毒了。

  衣服下,他左肋果然有一道伤口,看情况是匕首所伤,伤口短窄,却非常深。薄野景行也不管上面上的什么药,兜头就准备把自己带的药粉给撒上。江清流挡住她:“不用!”

  薄野景行还算是了解他,一下子全撒上了:“放心吧,没毒。”

  江清流只觉伤口清凉,倒也没多说,倒头准备睡一会儿。身边那老贼可是睡饱了,她好奇地在床上东翻翻、西翻翻,比狗都淘气。

  江清流这时候也没心思训她,索性闭目养神。薄野景行见床上没什么好玩的,索性拱到江清流胳肢窝里,也跟着闭目养神。

  淡淡的酒香充斥在鼻端,有镇痛、安神的功效。江清流也没就没赶她,就这么让她窝着。

  及至下午,外面突然有人敲门,江清流还没应声,门已经被推开了――薄野景行进屋,你还能指望她随手闩门?

  进来的正是江隐天、江凌河、周氏、李氏等人,几人来意不消说,当然是娶妻一事了。

  江清流素来没什么爱好,他的房间也一向没多大避讳,故而大家就这么大大咧咧就进来了。然而这次不太好,江清流半个月奔波,这次又受了点伤,睡得实在沉。诸人进来也没将他惊醒。

  而床榻之上,薄野景行窝在他臂弯里,床上被她早先翻得乱七八糟,江清流也没精力规整。这时候诸人面上都有些不太好看。江隐天咳了几声,直把江清流吵闹。

  江清流真心是睡着迷迷糊糊,他确实是疲惫不堪,以往很少有这样迷糊的时刻――他还以为身边揽的是单晚婵呢。随手把薄野景行压在被窝里,他披衣起床,三两下整好衣衫,再向江隐天等人施礼:“太爷爷、太奶奶,爹、娘。”

  江隐天看了眼榻上的薄野景行――当然就别指望她起身行礼了,她瞅都懒得瞅这些人一眼。

  江隐天板着脸,劈头就训:“白日宣淫,呈何体统?”

  江清流倒也从容:“她是我妻……”他这时候清醒了些,突然想起床上之人是谁,立时住口,没再说话。

  江隐天也没苛责,毕竟江清流也这么大年纪了,江家的继承人还没有着落。况且单晚婵的死……若他能移情别处,也是好事。再者,若是江清流无后,继承人可就要由其他宗室过继过来。那可不好。

  李氏和江凌河向来不太管事,也没多说。周氏一脸严肃:“族里商量过了,你的亲事,我们选了一下午,觉得河南金家女儿金元秋不错。金家也是巨贾之家,一直频频向我们示好。这次亲事,定当能成。”

  江清流站在原站,正要说话,周氏一顿拐杖:“好了,此事已定,我已找好媒人,后日便可让管家前往金家下聘。”

  根本没有人征求他的意见,他们不过是告知他一声而已。

  晚上,江清流没有去单晚婵那里。薄野景行正在玩他的佩剑,眼看上面的宝石都被她抠得差不多了,江清流突然开口:“老贼,陪我喝酒去。”

  薄野景行对于好酒也是无力抗拒的,当然欣然跟随。二人来到他的小院,江清流从院中的梨树下刨出两坛子酒。甫一拍开泥封,酒香四溢。薄野景行垂涎三尺,可惜抱不动坛子。

  好在那坛口甚大――能装五十斤酒的坛子,那口可也不小,整个跟一酒缸差不多了。她整个人如同偷油的黄鼠狼,脑袋都伸进了酒坛子里,也不管干不干净,啧啧有声地舔食着美酒。

  江清流甚至觉得一脚就能把她踢翻到酒缸里去。他举起大酒坛子,与薄野景行一碰:“来,今晚一醉方休!”

  有酒,薄野景行话都顾不上说了,那酒香,真香,她整个人已经差不多要栽进去了。江清流先灌了几大口,他以前很少这样喝酒。大多时候红泥小火炉,好友或者娇妻陪伴一旁,略略烫上一壶,说的话比喝的酒多得多。

  可是今晚他不想说话,他只想喝酒。

  两个人默默无声地喝上半晌,薄野景行面色娇红,艳甚牡丹。江清流坐在她身边,突然开口:“薄野景行,族里已经派人前往河南金家下聘。过不了几天,我便要娶金家小姐过门。”

  薄野景行只顾着舔酒,连唔唔两声应一下的功夫都没有。江清流只得拎着她的领子,把她攥起来。薄野景行恨不得醉死在酒缸里,四肢乱舞了一会儿,终于明白意思:“恭喜恭喜!”

  江清流这才把她放坛口,看她迫不及待地将毛茸茸的脑袋伸酒坛子里:“我甫一出生,便由族里几个长老养大。十五岁之前,连生身母亲都没能见上一面。从我记事开始,我身边一直就是长老、太爷爷,和一众严厉的导师。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玩伴好友,我甚至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二十七年了,他们让我练功,我便练功。他们让我杀人,我便杀人。他们让我扬名,我就成了一代大侠。后来他们让我娶妻,我就娶了晚婵。”

  薄野景行几次想抱起坛子都失败了,这时候正奋力地蹬着腿儿舔酒。江清流又将她拎起来:“有时候我觉得我根本就不是人,我更像是沉碧山庄的山门,江家的一块匾额,聚贤厅的一根石柱。这庄中,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属于我,我也不需要拥有什么。只要就那么立着,承受整个门楣的重量。”

  薄野景行伸嘴去他的酒坛里偷酒喝:“江家小娃娃,你开始想道理啦。”

  江清流也不指望她能吐出什么象牙,仍然自顾自说下去:“我爷爷,也跟我一样么?!”

  薄野景行终于停下了偷酒喝这样有失长辈风度仪态的动作,她慈祥地摸摸江清流的头:“江少桑啊,跟你差不多。你们江家人,都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似的。”

  江清流无疑也有了两分醉意,突然问:“你说,我爷爷不是你杀的,那他是怎么死的?”

  他有些醉了,薄野景行可还清醒着:“咳咳,相信老夫,你不会想知道的。等你长大了,老夫就告诉你。”

  江清流也不理她,又灌了几口酒:“老贼,你有过心爱的人吗?”

  薄野景行像模像样地摆了一副沉思的姿势:“有过吧。”

  江清流确实有些醉了:“很美好吧?”

  薄野景行点头:“还不错,如果她不是那么淘气,老夫也许会娶她的。老夫更喜欢温婉如水的小女人,诶,你小媳妇就不错。”

  江清流神色微黯,又猛灌了一口酒。

  薄野景行又趴在酒坛子里,准备醉死在缸里。江清流将她搂起来:“我从来没有过心爱的东西,从来没有。”

  薄野景行好心安慰:“好事,那样你就算是被戴了绿帽子也不用太伤心。”

  江清流又一下子敲她头上:“老贼,你有没有想过,跟自己心爱的姑娘相识、相遇,会是什么样?”

  薄野景行点点头:“老夫心爱的姑娘,一定要娇羞、漂亮。最好就是某一天,老夫从长街上走过,她撑起窗,不小心把晾衣的竹竿掉落下来,砸老夫头上。然后老夫抬头一瞥,胜似惊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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