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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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伤其手矣。

生杀大权不可取代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说一般人并不怕死,以做生意的人来讲,中国老古话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只要有钱赚他敢冒险,不怕杀头;如果不赚钱要赔本,绝对没人会干的。为什么会如此?因为“民不畏死”之故,人并不是真正的怕死,所以“奈何以死惧之”。从老子这句话看到春秋战国时代,都是以死来威胁,作为统治的方法,这是最笨的事情。现在有些集权统治的国家也是走这个路线,杀了那么多人,而人民真的怕了吗?没有。人们会怨恨反抗,就是基于这个威胁,所以说没有用,因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假使说人的心里真怕死的话,当局就可以用杀来威吓,天下岂不是就可以得到太平了吗?但是,根据历史的法则,越杀越不太平,越以杀统治越造成社会的不安和愤怒。孟子也曾说过“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就是统一,政治的王道思想,不是理想主义,而是非常现实;真正的仁慈,就是最高的手段,也是最高的成功。不过,如果把仁慈视做手段运用,那就犯了错误,也就不会成功。这是老子说的道理。

“常有司杀者杀”,人们常以杀去威胁人,以为权威可以控制一切,这是绝对错误的。但是,无地间有一个真权威,宗教家把它塑造成一个神,一个魔鬼,或者一个上帝、菩萨,这些都是形象而已。任何的宗教都是反对偶像崇拜的,佛教也不例外。但是,为什么我们也礼佛呢?我们也知道那是偶像啊!礼佛是因为他使自己生起真正的恭敬心,这不是偶像不偶像的问题。如果认为拜了这个偶像就得福根,那才是错误,那是不懂宗教;任何一种真正的宗教都是不拜偶像的。偶像代表的是真心,是诚敬的精神,所以偶像并不错。

在哲学上的道理来说,宇宙间真正的赏罚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天地生万物,同时也杀万物,因为结束你的时候正是爱护你。秋天到了,万物必定凋零,今年的草木凋零了,明年的草木生长得更茂盛。不经过这一杀,就没有下一次的生,所以生杀之间或利害之间,的确很难评断。人的生死之间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老子提出来“常”,那是一个永恒无形的存在,这个“常有司杀者”,等于管理生杀的权柄。“司杀者杀”,只有它有能力、有道德、有理,可以杀。

“夫代司杀者杀,是为代大匠斫”,但是我们人如果替代这个决杀权,那就是代。这一句话很容易解释,张献忠的“七杀碑”有他的杀人哲学,他说:“大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一连七个“杀”字。人活在世界上,哪一样事情对得起天地呢?这是他“杀”的哲学。可惜张献总没有读过《老子》,“代司杀者杀”,张献忠说他是替天行道才杀,就是所谓“代大匠斫”。

假使他是替天行道,就是代“大匠”去杀的。可是上天真正的郐子手,它有好生之德,也有好杀之能,这是一个形而上不可知的力量。像张献忠这样自认替天行道,根本是错误的,因为老子说:“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你代天去杀,很少有自己不受伤的。试看张献忠的历史就知道了,哲学理论虽然没有错,可是你不能代表上天行道,因为这个职权并不属于你。这是宗教哲学最高的道理,也是中国政治最高的哲学,只有仁慈、仁爱,所以决不可以代杀,杀是另外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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