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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

第二章 复制基因 · 2

  这样我们到达了一个具有全都一样的复制品的大种群的阶段。现在,我们必须指出,任何复制过程都具有一个重要的特性:它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它准会发生差错。我倒希望这本书里没有印刷错误,可是如果你仔细看一下,你可能会发现一两个差错。这些差错也许不至于严重地歪曲书中句子的含义,因为它们只不过是“第一代”的错误。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印刷术尚未问世之前,如福音之类的各种书籍都是手抄的。以抄写书籍为业的人无论怎样小心谨慎,都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差错,何况有些抄写员还会心血来潮,有意“改进”一下原文。如果所有的抄写员都以同一本原著为蓝本,那么原意还不至于受到太大的歪曲。可是,如果手抄本所依据的也是手抄本,而后者也是抄自其他手抄本的话,那么谬种就开始流传、积累,其性质也更趋严重。我们往往认为抄写错误是桩坏事情,而且我们也难以想象,在人们抄写的文件中能有什么样的错误可以被认为是胜于原文的。当犹太圣典的编纂人把希伯来文的“年轻妇女”误译成希腊文的“处女”时,我想我们至少可以说他们的误译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因为圣典中的预言变成“看哪!一个处女将要受孕并且要养一个儿子……”[*]不管怎样,我们将要看到,生物学的复制基因在其复制过程中所造成的错误确实能产生改良的效果。对生命进化的进程来说,产生一些差错是必不可少的。原始的复制基因在复制拷贝时其精确程度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今天,它们的后代DNA分子和人类所拥有的最精密的复印术相比却是准确得惊人的。然而,差错最终使进化成为可能。原始的复制基因大概产生过多得多的差错。不管怎样,它们出过差错是确定无疑的,而且这些差错是积累性的。

  [*]一些愤怒的读者致函质问我关于在那部神圣的预言书中把“年轻妇女”误译为“处女”的事情,并要求我给出答复。伤害宗教感情在现在是一件很危险的行为,所以我最好还是给出一个答复。其实对于那些不能经常在真正学术的脚注中得到满足的科学家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事实上,这一点对于研究《圣经》的学者是众所周知的,也并不会受到他们的反驳。《以赛亚书》中的希伯来词是(almah),这个词的含义肯定是年轻妇女,没有任何关于处女的暗示。如果想要表达处女,则应该使用(bethulah)(模棱两可的英文单词“maiden”就展示了混淆这两个含义是多么的容易。)这个“突变”发生于基督教以前的希腊文《旧约全书》,在其中almah被译为(parthenos),而后者的含义通常是处女。当《马太》(当然不是那位与耶稣同一时代的使徒,而是福音记录者在其后很久写作而成)说“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正统英译本)时,他引用了看起来是希腊文《旧约全书》衍生而来的《以赛亚书》(因为15个希腊单词中只有两个不同)。在基督教学者中,大家广泛接受关于耶稣为处女所生这个故事是一个后来的篡改。这大概是由一些说希腊语的信徒带来的,以使这个(误译的)预言看起来是实现过的。在一些现代《圣经》版本中,《以赛亚书》里已经译为了“年轻妇女”(young woman),例如《圣经》英语新译本。在《马太福音》中,处女则被正确地保留了,因为在这里它们是由希腊原文翻译而来。

  随着复制错误的产生和扩散,原始汤中充满了由好几个品种的复制分子组成的种群,而不是清一色的全都一样的复制品,但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裔”。它们当中会不会有些品种比其他品种拥有更多的成员?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是的。某些品种由于内在的因素会比其他品种来得稳定。某些分子一旦形成后就安于现状,不像其他分子那样易于分裂。在汤里,这种类型的分子会相对地多起来,这不仅仅是“长寿”的直接逻辑后果,而且因为它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复制自己。因此,“长寿”的复制基因往往会兴旺起来。如果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话,就会在分子的种群中出现一种寿命变得更长的“进化趋向”。

  但其他条件可能是不相等的。对某一品种的复制基因来说,它具有另外一个甚至更为重要的、为了在种群中传布的特性。这就是复制的速度或“生育力”。如果A型复制分子复制自己的平均速度是每星期一次,而B型复制分子则是每小时一次,显而易见,不需多久,A型分子就要大为相形见绌,即使A型分子的“寿命”再长也无济于事。因此,汤里面的分子很可能出现一种“生育力”变得更强的“进化趋向”。复制基因分子肯定会选择的第三个特性是复制的准确性。假定X型分子与Y型分子的寿命同样长,复制的速度也一样快,但X型分子平均在每10次复制过程中犯一次错误,而Y型只在每100次复制过程中犯一次错误,那么Y型分子肯定要变得多起来。种群中X型分子这支队伍不但要失去它们因错误而养育出来的“子孙”,还要失去它们所有现存或未来的后代。

  如果你对进化论已有所了解的话,你可能会认为上面谈到的最后一点似有自相矛盾之嫌。我们既说复制错误是发生进化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但又说自然选择有利于高精确度的复制过程,如何能把这两种说法调和起来?我们认为,总的说来,进化在某种含糊的意义上似乎是件“好事”,尤其是因为人类是进化的产物,而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想要”进化。进化是偶然发生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尽管复制基因(以及当今的基因)不遗余力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莫诺(Jacques Monod)在他纪念斯宾塞[*]的演讲中出色地阐明了这一点。他以幽默的口吻说:“进化论的另一个难以理解的方面是,每一个人都认为他理解进化论!”让我们再回到原始汤这个问题上来,现在汤里已存在一些分子的稳定品种。所谓稳定的意思是,那些分子要么本身存在的时间较长,要么能迅速地复制,要么能精确无误地复制。朝着这三种稳定性发展的进化趋向是在下面这个意义上发生的: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汤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育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生物学家谈到生物的进化时,他所谓的进化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而进化的机制是一样的——自然选择。

  [*]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英国哲学家,进化宇宙论学者。——译者注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把原始的复制基因分子称为“有生命的”呢?那是无关紧要的。我可以告诉你“达尔文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而你可能会说“不,牛顿才是最伟大的嘛”。我希望我们不要再争论下去了,应该看到,不管我们的争论结果如何,实质上的结论都是不受影响的。我们把牛顿或达尔文称为伟大的人物也好,不把他们称为伟大的人物也好,他们两人的生平事迹和成就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同样,复制基因分子的情况很可能就像我所讲的那样,不论我们是否要称之为“有生命的”。我们当中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词汇仅仅是供我们使用的工具,字典里面的“有生命的”这个词并不一定指世上某一样具体的东西。不管我们把原始的复制基因称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它们的确是生命的祖先;它们是我们的缔造者。

  论点的第二个重要环节是竞争。达尔文本人也强调过它的重要性,尽管他那时讲的是动物和植物,不是分子。原始汤是不足以维持无限量的复制基因分子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地球的面积有限,但其他一些限制性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想象当中,那个起着样板或模型作用的复制基因浮游于原始汤之中,周围存在大量复制所必需的小构件分子。但当复制基因变得越来越多时,构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应求,成为珍贵的资源。不同品种或种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我们已经研究过什么因素促进那些条件优越的复制基因的繁殖。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条件差一些的品种事实上由于竞争的结果而变得日渐稀少,最后它们中间一些品系难逃绝种的命运。复制基因的各品种之间发生过你死我活的搏斗。它们不知道自己在进行生存斗争,也不会因之而感到烦恼。复制基因在进行这种斗争时不动任何感情,更不用说会引起哪一方的厌恶感了。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的确是在进行关乎生死存亡的斗争,因为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改良的过程是积累性的。加强自身的稳定性或削弱对手稳定性的方法变得更巧妙,更富有成效。一些复制基因甚至“发现”了一些方法,通过化学途径分裂对方品种的分子,并利用分裂出来的构件来复制自己。这些原始肉食动物在消灭竞争对手的同时摄取食物。其他的复制基因也许发现了如何用化学方法,或把自己裹在一层蛋白质之中来保卫自己。这也许就是第一批生命细胞的成长过程。复制基因的出现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它们自己制造容器,即赖以生存的运载工具。能够生存下来的复制基因都是那些为自己构造了生存机器以安居其中的复制基因。最原始的生存机器也许仅仅是一层保护衣。后来,新竞争对手陆续出现,它们拥有更优良、更有效的生存机器,因此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基因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得以存在下去而采用的技巧和计谋也逐渐改进,但这种改进有没有止境呢?用以改良的时间是无穷无尽的。一千年的变化会产生什么样的怪诞的自我保存机器呢?经过40亿年,古代的复制基因又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它们没有消失,因为它们是掌握生存艺术的老手。

  但在今日,别以为它们还会浮游于海洋之中。很久以前,它们已经放弃了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了。在今天,它们群集相处,安稳地寄居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与外界隔开来,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它们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这段华美的语言(一个罕见的,好吧,比较罕见的溺爱)被幸灾乐祸般地不断引用再引用,用来证明我狂热的“基因决定论”。其部分原因隐藏在对“机器人”一词流行却错误的理解。我们正处于一个电子学的黄金时代,机器人不再是僵直死板与低能的,恰恰相反,它们已经有了学习能力、智力与创造力。讽刺的是,就算在1920年卡雷尔·恰佩克(Karel Capek)创造这个单词时,“机器人”其实是指一个能有人类情感的机器,例如能够坠入爱河。那些认为机器人从定义上就比人类更加“确定”的人都有些思维混乱(除非他们是有宗教信仰的,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坚持认为比起机器,人类收到了来自神明的关于自由意愿的馈赠)。就像很多对我“步履蹒跚的机器人”这段的批评者一样,如果你也不信教,那么你就该直面接下来这个问题。如果不是一个机器人,尽管这个机器人十分复杂,那么你究竟认为自己是一个什么?我在《延伸的表现型》第15-17页讨论了所有这些内容。

  这些错误被另一种有效的“变异”所积累。正如从神学来看,耶稣应该由处女所生有其必要性,从恶魔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称职的“基因决定论者”都必须相信基因“控制”了我们行为的每一个方面也有着相同的必要性。我写到关于那些基因复制者:“他们创造了我们,身体以及思想”(20页)。这句话像意料中的一样被误引用为【例如在由罗丝(Rose)、卡明(Kamin)和列万廷(Lewontin)所著的《不在我们的基因里》(Not in Our Genes)里,以及之前的一篇列万廷的学术论文中】“[他们]控制着我们,身体以及思想”(强调是我加的)。从我的章节上下文来看,我认为我想表达的显然是“创造”,而这与“控制”风马牛不相及。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出这点来,这是一个事实,基因并没有像被批评为“决定论”那样强烈地控制着它们的创造物。每一次我们使用避孕措施的时候,我们就轻易地(好吧,相对轻易的)藐视着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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