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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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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

评论集萃

  为了公益

  彼得·梅达沃(Peter Medawar)发表于《旁观者》(The Spectator),1977年1月15日

  每当在动物中发现表面上的利他主义或其他非自私的行为时,业余生物学家们,也包括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很容易被诱导,说这些行为是“为了物种的利益”才进化而来的。

  例如,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谜题。数以千计的旅鼠,以冲出悬崖掉落海里这种自杀方式来控制种群数量,很明显,它们比我们对控制种群数量的必要性有更多的认识。显然就算是那些最容易轻信的自然主义者也必须问问自己,这样的利他主义是如何成为该物种行为清单上的一项的。还得考虑到一个事实,在这个伟大的人口刑罚中,有益于这样做的遗传物质会和它们的携带者一起灰飞烟灭。然而,将这看做是一个谜题,并不意味着否认遗传上自私的行为有时候可能会“表现”(就像临床医生所说)为无私或利他的行动。有利于祖母般溺爱的遗传因素和与之相反的冷漠无情相比,前者可能更容易在进化中盛行,因为慈祥的祖母们在自私地促进着存在于孙辈体内的她们自己的部分基因的存活与兴旺。

  理查德·道金斯是正在崛起的一代最聪明的生物学家中的一员,他委婉且专业地揭穿了一些社会生物学关于利他主义进化的假象,但这并不意味着本书以披露为主,恰恰相反,这本书把以自然选择的遗传理论为代表的社会生物学的中心问题很有技巧地重组了一遍。另外,本书行文相当流畅,更不乏风趣与博识。与本书中出现的所有熠熠生辉的优秀生物学家一样。动物的“普遍可爱性”吸引着道金斯研究动物学。

  尽管《自私的基因》的特性并不包括争论,但当道金斯在揭示某些书的虚伪之时,它就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些书包括了洛伦茨(Lorenz)的《论进犯行为》(On Aggression),阿德里(Ardrey)的《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以及艾贝尔–艾伯费尔德(Eibl-Eibesfeldt)的《爱与恨》(Love and Hate)。“这些书的问题是它们的作者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误解了进化的工作原理。他们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假设,即进化中重要的是要对整个物种(或整个群体)有利,而不是对每个个体(或基因)有利。”

  学童们的格言本上一打诸如“一只母鸡是一只蛋制造另一只蛋的方式”之类的警句,确实是有道理的。理查德·道金斯这样写道:

  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我将要论证,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上面一句话中,“特殊”和“有限”是两个重要的词儿。尽管我们对这种情况可能觉得难以置信,但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我们可能会哀叹这些真相,道金斯说到,但这并不能减少它们哪怕一丁点儿的真实性。然而,当我们对遗传过程中的自私性了解得越清楚时,我们就越有资格去教导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为公益奉献的美德。道金斯也更加清楚的阐述了文化上或“外源性”进化对人类的特殊重要性。

  在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章里,道金斯对自己做出了一个挑战,去构建一个对所有进化系统都能够成立的基本原理——这甚至可能是由硅原子取代了碳原子的生物体,或者是像人类一样,很多进化都是由非遗传方式而实现的生物体。该原理就是,进化是通过复制实体的净繁殖优势而实现的。对于一般的生物体,在一般的情况下,该实体就是DNA分子中被称为“基因”的片段。对道金斯来说,文化传播的基本单位就是被他称作“觅母”的东西。在最后一章中,他阐述了觅母的达尔文主义理论究竟是什么。

  对道金斯这本令人兴奋的好书我想添加一个脚注:奥地利生理学家埃瓦尔德·赫林(Ewald Hering)在1870年首先提出,拥有记忆功能是所有生物的基本特征。他将他的基本单位称作“觅聂米”(mneme)——精心选择的一个忠于其语源的词汇。很自然,理查德·西蒙对这个主题的阐述(1921年)完全是非达尔文主义的,所以除了成为了一个历史插曲,现在它什么也不是。赫林的一个观点被与他对立的一个自然哲学家霍尔丹,揶揄道:该观点就是,必有一个化合物拥有那些属性,我们现在知道它就是脱氧核糖核酸,即DNA,所拥有的。

  ©《旁观者》,1977

  自然的博弈

  汉密尔顿发表于《科学》,1977年5月13日(节选)

  所有人都应该来阅读这本书,此书也的确适合所有人群。它使用绝妙的技巧描述了进化论的新面孔。最近有很多书籍,致力于以一种轻松、无碍的形式向公众传授新的生物学知识,但有时候那些知识却是错误的。在我看来,与那些书相比,本书更加严谨也更加成功。它成功地完成了那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用简单、非技术性的英语来表达一些更深奥的、更数学的关于近期进化思潮的主题。以这些主题带来的宽广视角纵览这本书,它甚至能使很多自认为已经清楚的研究型生物学家感到惊讶和振奋。至少,他们会对这个评论者感到惊讶。再重复一次,这本书对任何人都是很容易阅读的,哪怕他没有任何科学背景。

  就算不是故意去假冒内行,但当某人阅读一本领域与自己研究兴趣相似的畅销书时,它几乎都会情不自禁的去找茬:这个例子用得不好,那个观点太模糊了,这个概念是错的,很多年前就被放弃了。但本书令我无话可说。这并不是说这里面没有可能存在的问题——这对于一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现炒现卖的作品是不大现实的——而是指其中的生物学从整体上来看是朝向正确的方向的,其可能存在问题的论点也是非教条主义的。该作者对自己观点的谦逊表达缓和了很多批评,读者们总能在这里或那里找到这样一个让他们很开心的提议:如果他们不习惯给出的模型,他们应该能找出另一个更好的模型。能在畅销书中做出如此严肃的邀请生动地反应了该话题的新颖性。不可思议的是,那些还未得以验证的简单观点可能可以迅速地解决一些进化论里的古老谜题,而这样的可能性真的存在。

  那么,进化论的新面孔究竟是什么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像是对莎士比亚的一个新的阐述:尽在书中,却又视而不见。然而,我需要补充的是,出现问题的那些新观点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书卷中并没有它们在自然界中隐藏的那么深,我们更像是有个20年的时间差而不是100年。例如,道金斯从那些我们了解得比较清楚的变化多端的螺旋状分子起笔,但道金斯甚至不了解染色体或是染色体在性过程中演出的奇异舞蹈。但就算是20年,这时间也已经长的足够令人惊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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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概括地描写了这本书想要解释的现象,并展示了它们在哲学上以及实际上对人类生命的重要性。一些有趣的或惊恐的动物事例抓住了我们的注意力。第二章回到了原始汤中的第一群复制因子。我们看着它们增殖并变得日益精巧。它们开始为物质竞争,彼此之间战斗,甚至裂解或者吃掉对方。它们将自己以及它们的收获及武器都藏在一个防御围栏中。使用这些围栏并不只是使他们免受竞争者和捕食者的困扰,也是保护它们免受它们即将侵入的恶劣环境的影响,这样它们继续移动、定居、变成奇怪的形态、被泼洒在沙滩上,土地中,以及沙漠及无尽的风雪里。在这些长久以来生命不能存在的边界之中,原始汤被一遍遍的泼洒了数百万次,以致形成了一个异常奇特的模型多样性。终于,它们被泼洒成了蚂蚁和大象,山魈与人类。第二章总结到,考虑到这些古老复制者结合而成的一些终极后代:“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很有说服力并令人激动,读者可能会这样想,但是这真的非常新颖么?好吧,到现在为止可能还不是,但是进化过程并没有停滞于我们的身体。更重要的仍然是那些能使生物们在这拥挤的世界中存活下来的技能,这个世界有着超乎想象的微妙,微妙到远超生物学家们在陈旧的、过时的、为了物种利益而适应的模型中所能展望到的。大致来说,这本书剩余部分的主题正是这种微妙性。举一个简单例子,鸟类的歌声。这看上去似乎是一个非常没有效率的安排:一个天真的唯物主义者在研究鸫属中的一个种,探寻它们是如何活过严酷的冬天、食物匮乏等时,他会觉得发现它们中的雄性会发出艳丽的歌声就如同降神会中真的降下灵魂那样不现实。(更进一步的思考会使他觉得,这个物种竟然存在雄性这一个事实同样是不现实的,而这实际上是这本书另一个主要话题:就像鸟类的歌声一样,过去我们对性的功能的论证太简单了。)然而在任何一个鸟类种群中,一整队的复制者都在提醒自己去为这样的表演做好准备。道金斯在某处引述了一个更加不同寻常的歌声,座头鲸的歌声能传遍整个海洋。但对这个歌声,我们的所知远比我们对鸫属歌声的了解还要少,它们是干什么的,是向谁发出的。到现在为止的证据表明,它可能是对鲸类联合反抗人类的一首赞美诗——如果它真是,可能也对鲸有好处吧。当然,正是这些复制者队伍中的另外一队现在举办起了交响音乐会。这些声音当然有时也会穿越大洋——从空间上的身体位置来看的话。而这些身体本身又是由一些更加复杂的团队根据计划组装并运行的。如果道金斯是对的,魔法师用镜子做的事和自然所做得相比简直不值一提,除了冻结着的原始汤,自然根本没有任何有希望的初始原料。这本书将协助塑造一个新的面孔,这正是在这本书以及其它一些近期出版的书籍(例如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中想要表达的生物学面孔。它闪耀着一种希望,这些生命中很遥远的细节可能很快就会被更完善的组合在一起,进而成为一个更加普遍的形式,这个形式会包含最简单的细胞壁,最简单得多细胞机体以及乌鸫的歌声。如果不是细节上的组合,这就将是一个基本要素的结合(有信仰的人们和非马克思主义者可以将这句话颠倒过来,如果这样做更适合他们的话)。

  然而,有一种印象需要避免,即认为这本书是门外汉或穷人的《社会生物学》。首先,它有很多原创概念,其次,通过着重强调威尔逊没有提及的社会行为的博弈论方面,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平衡了威尔逊的巨著。“博弈论”并不是一个非常准确的词,特别是在低层次的社会进化情况下,因为基因本身并不据理行动。然而,我们已经很清楚在所有层面上博弈论与社会进化的概念结构都有着重要的相似性。这种互相间取长补短意味着这个领域非常新颖并且仍在发展中:例如,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博弈论已经将一个概念命名为“纳什均衡”,这个概念大概可以对应于“进化中的稳定策略。”道金斯正确地处理了进化上的平衡性,这也同时成为了他很多关于社会生物学新观点的重要基础。在任何社会环境下,社会行为中博弈型要素以及社会适应性都来自于个体策略的成功,而一个个体策略的成功是建立在它能击败与该个体相互作用者所采取的策略。无论周遭情况如何,都要在一个给定的环境中攫取最大利益,这种对适应性的追寻会带来一些非常令人惊讶的结果。例如,与大部分动物的情况相反,如果必定有一方去做这件事的话,鱼类往往是由雄性去守卫卵和孩子。谁能想到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可能取决于一个非常小的细节,即哪一个性别受限于首先向水里释放它的配子?然而道金斯和他的同事,利用特里弗斯的概念,解释了为什么那样一个时间上的细节,甚至可能就是几秒钟,就对整个现象是如此的关键。再举一个例子,我们难道不会认为,因为有着雄性的照顾,在一夫一妻制下的鸟类中的雌性,会比多配偶制下的雌性产下更大的蛋么?但事实恰恰相反。道金斯在他那有点危言耸听的关于“两性之间的争斗”的章节里,再一次的运用了稳定性的概念解释了利用(在这个例子中是由雄性所为),并一下就使得这个怪异的关系变得自然起来。他这个观点,就和他很多其他观点一样,还没有得到证实,因此还可能有其他的,更加重要的原因。但是他给出的这一个观点,从他全新的角度来看是非常明显的,所以这个观点值得我们注意。

  在博弈论的教科书中你找不到任何的博弈,就如同你在现代几何中很难看到圆圈和三角一样。初略一看都是些代数:博弈论从一开始就是一门技术型学科。因此,暂且不谈内在的细节,能够像这本书一样,在包含了如此多的博弈论情形之时,而不用到公式,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学上的奇迹。那些博弈论的情形甚至包括了其外在感受与质量,更不用说内在细节了。费希尔在介绍他那本关于遗传的伟大著作时写道,“我没有任何一个努力是为了使这本书更加易读。”在那本书中,就像瓢泼大雨般的公式以及深奥且非常简洁的句子很快就把人们打懵了,使他们陷入了沉默。阅读完《自私的基因》,我现在觉得费希尔可以做的更好,尽管必须得承认,那样他就得去写另外一类的书了。看上去似乎那些经典群体遗传学的构成要件都能在一篇散文中变得比之前更加有趣。(其实,霍尔丹在这方面做得比费希尔是要好一些,但他的书也没那么深奥。)但真正引人注目的是这个新的、更加社会学的研究生命要素的方法能绕过多少由那些令人生厌的数学,这些数学主要是由在怀特、费希尔和霍尔丹带领下的群体遗传学主流群体带来的。当我发现道金斯分享同我一样的对费希尔的评论时,我感到非常惊讶,他把费希尔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生物学家”(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罕见的评论),但我同样也惊讶于发现他几乎没怎么反复讲费希尔的书。

  最后,在他的最后一章中,道金斯开始了关于文化进化这一非常迷人的主题。他创造了“觅母”一词(“meme”,“mimeme”的缩写)作为文化上“基因”的等价物。就像很难去界定这个词的范围一样——这显然会比“基因”更难,尽管那已经够糟了——我推测这个词很快会成为生物学家的常用词,并且希望它也会被哲学家、语言学家以及其他专家运用。它可能会像“基因”一样融入日常对话之中。

  Excerpted with permission from W. D. Hamilton,SCIENCE 196:757-59 (1977)© 1977 AAAS

  基因和觅母

  约翰·梅纳德·史密斯写于《伦敦图书评论》,1982年2月4~18日。(节选自对《延伸的表现型》的评论)

  《自私的基因》不平凡的一点在于,尽管是按畅销书的类型来写的,却仍然为生物学做出了原创性贡献。进一步说,它本身的贡献是另类的。不像大卫·拉克(David Lack)的经典著作《罗宾的生活》(The Life of Robin)——同样是一本通俗形式的原创性贡献——《自私的基因》并没有提出任何新的事实。它也没有包含任何新的数学模型,实际上它根本就没有数学。它提供的是一个新的世界观。

  尽管大家已经广泛阅读并欣赏了这本书,但它还是引起了深深的敌意。我相信,很多这样的敌意都是因为误解而来,或者更准确来说是因为多个误解才导致的。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没能理解这本书是要说什么。这是一本关于进化过程的书,它不关乎道德,或者政治,或者人类科学。如果你并不关心进化是怎么来的,并且不能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如此严肃地去关心一些和人类无关的事务,那就不要读它:它只会导致你不必要的愤怒。

  然而,假设你对进化很感兴趣,理解道金斯这样做的原因的最好办法就是去了解1960到1970年代中进化生物学家们进行辩论的要点。这包含了两个相关主题,“群体选择”和“近亲选择”。“群体选择”的辩论开端于瓦恩–爱德华滋,他认为行为性适应是通过“群体选择”进化而来——也就是说,通过一些群体的生存和其他群体的灭绝……

  在几乎相同时间,汉密尔顿提出了另外一个关于自然选择是如何实现的问题。他指出,如果基因导致了它的携带者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其他几个亲属的生命,比起没有做这样的牺牲,会有更多的该基因的复制品会存在下去……为了定量的模拟这个过程,汉密尔顿引入了“广义拟合度”这个概念……这不仅仅包含了一个个体自己的后代,而且还包含了另外的接受该个体帮助的亲属的后代,这会根据关系的远近亲疏而相应变化…

  道金斯在承认我们欠汉密尔顿债的同时,也认为他错误地做出了保留拟合度这一概念的最后尝试,他觉得汉密尔顿应该更加聪明地去采用一个纯粹基因的眼光看待进化。他催促我们去注意“复制者”与“载体”之间的根本区别。“复制者”是指其精确结构在每次繁殖的时候得到复制的实体,而“载体”则是暂时性的,并且不能被复制,但是载体的性质可以被复制者影响。我们所熟悉的主要复制者就是核酸分子,通常是DNA分子。它们是基因和染色体的组成部分。常见的载体则是狗、果蝇及人的身体。因此,假使我们观察到一个结构,例如眼睛,它是为了适应观察而出现的。我们可能很有理由去问眼睛究竟是为了谁的好处而进化出来的。道金斯认为,唯一合理的答案是它是为了复制者的更好发展而进化出来的。尽管像我一样,他非常偏向于以个体优势而非群体优势来作为一个解释,但他更应该偏向于以复制者的优势至上。

  ©约翰·梅纳德·史密斯,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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